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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認識

  • 依據大考中心的研究報告,面試測驗的目的為
    • 科系興趣
    • 思考能力
    • 表達能力
    • 個人特質與價值觀 
    • 專業能力
    • 校系認同
    • 特殊才能
    • 檢驗資料
    • 其他 
  • 面試評分準則
    • 學校認同及科系興趣 
    • 專業知識及特殊才能 
    • 組織邏輯及思考能力 
    • 表達能力及臨場反應 
    • 人格特質及價值觀念 
  • 面試的類型 
    • 個人一次面試:由一位或數位面試委員對一位考生,進行10~15分鐘之一般知識或專業知識之口試 
    • 團體一次面試:由二位以上之面試委員對一群考生,以30~60分鐘之時間進行,採取個別詢問,團體討論觀察、閱讀資料後意見發表等方式評量考生。 
    • 個人二次或多次面試:由個別或多數之面試委員對一位考生,以10~20分鐘,採口試、實驗及小論文等方式評量。 
    • 團體二次或多次面試:由多位面試委員對一群考生,各以10~50分鐘,採個別說明、團體討論後發表意見等方式來評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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