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試基本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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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試測驗的目的
依據大考中心的研究報告,面試測驗旨在評量以下面向:
- 科系興趣
- 思考能力
- 表達能力
- 個人特質與價值觀
- 專業能力
- 校系認同
- 特殊才能
- 檢驗資料
- 其他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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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試評分準則
- 學校認同及科系興趣
- 專業知識及特殊才能
- 組織邏輯及思考能力
- 表達能力及臨場反應
- 人格特質及價值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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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試的類型
- 個人一次面試: 由一位或數位面試委員對一位考生,進行 10~15 分鐘之一般知識或專業知識之口試。
- 團體一次面試: 由二位以上之面試委員對一群考生,以 30~60 分鐘之時間進行,採取個別詢問、團體討論觀察、閱讀資料後意見發表等方式評量考生。
- 個人二次或多次面試: 由個別或多數之面試委員對一位考生,以 10~20 分鐘,採口試、實驗及小論文等方式評量。
- 團體二次或多次面試: 由多位面試委員對一群考生,各以 10~50 分鐘,採個別說明、團體討論後發表意見等方式來評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