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高級中等學校原住民學生青年領袖培育研習營學員進階審查原則
自115年起適用
一、依據:教育部高級中等學校原住民學生青年領袖培育研習營實施計畫。
二、目的:建立本計畫進階評選機制,符合公平、公正、公開之客觀評選原則,並兼顧形成性及總結性評量,以作為承辦學校評選學員進階之重要參據。
三、適用範圍:完成初階研習學員。
四、審查重點:
(一)學員在營表現、個人特質與未來發展潛能:60%。
(二)結訓後返校表現、所學應用及回饋參與:20%。
(三)指定作業繳交:20%。
五、名額分配:
(一)依原住民學生青年領袖培育研習營計畫訂定之名額內,由初階北、南兩區實際參加人數依比例原則分配進階名額。
(二)備取學員採分區遞補為原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