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項︰
務必完成上一功能選單資料填寫(雙親身份證字號必填,補助查核之資料,空白;註冊費將全額繳納)
一.補助性質屬學雜費減免只能擇一申請,請勿重複,避免事後被追繳。
二.轉學(系)、休學後重讀,所就讀之相當學期、年級,已申請減免者,不得重複申請。
三.同時申請「學雜費減免」及「就學貸款」者, 請先辦理 學雜費減免 ,後辦理 就學貸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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