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學雜費減免/各項費用收費標準

一.註冊費用請參閱「最新消息」公告資訊。

二.補助性質屬學雜費減免能擇一申請,請勿重複,避免事後被追繳。

三.轉學()、休學後重讀,所就讀之相當學期、年級,已申請減免者,不得重複申請。

四.同時申請「學雜費減免」及「就學貸款」者, 請先辦理 學雜費減免 ,後辦理 就學貸款

 

 

消息公佈欄

時間單位標題發佈點閱
youtube
跳至網頁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