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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條件

畢業標準

一 綜合高中畢業條件(301-308):

1、實得160學分 

2、必修全部及格

3.未滿三大過

二 綜合高中畢業證書加註學程條件

1.餐飲/商業學程:(1)專業及實習科目實得需達40學分 (2)專題製作及核心科目全部及格  

2.學術社會/自然:(1)專業及實習科目實得需達40學分(2)專題製作及核心科目全部及格 

 

二 普通科畢業條件(309-310)

1.應修習總學分182學分

2、實得150學分

3、必修實得102學分

4、選修實得40學分 

5、未滿三大過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發布日:民國 110 年 03 月 15 日)

需重修/補修科目請至線上成績系統查詢1.不及格科目查詢2.成績證明書  確認,如有問題請洽註冊組08-7937493#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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