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業標準
一 綜合高中畢業條件(301-308):
1、實得160學分
2、必修全部及格
3.未滿三大過
二 綜合高中畢業證書加註學程條件
1.餐飲/商業學程:(1)專業及實習科目實得需達40學分 (2)專題製作及核心科目全部及格
2.學術社會/自然:(1)專業及實習科目實得需達40學分(2)專題製作及核心科目全部及格
二 普通科畢業條件(309-310)
1.應修習總學分182學分
2、實得150學分
3、必修實得102學分
4、選修實得40學分
5、未滿三大過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發布日:民國 110 年 03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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